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




(1)接收调剂专业:125100工商管理(专业学位)

(2)调剂基本要求:

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
③初试科目应与125100工商管理(专业学位)初试科目相同。

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旅游管理、工程管理、会计、图书情报、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。

⑤对申请调剂的考生,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。

(3)调剂申请流程

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提出申请。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,具体填报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。

(4)调剂复试安排

 调剂复试时间和形式等将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整体安排确定,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,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中提醒和查看招生学院网站通知。